一、政策定位
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政府“以投代补”的核心政策工具,今年继续聚焦“国家安全、民生短板、新动能”三大方向,重点支持 8 大领域 34 个细分赛道:粮食安全、能源安全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、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、生态环境保护、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、社会事业、其他国家重点领域 。
二、资金安排方式
投资补助:最常见,补助比例东部 40%–60%、中部 70%、西部及东北 80%–90%,单个项目设置“双控”(比例+最高限额)。
贷款贴息:按实际发生利息给予贴息,贴息率不高于同期 LPR+200BP。
资本金注入:仅限重大产业化、基础设施项目,注资后政府股权由地方平台代持。
直接切块:30% 资金“带帽”下达到省,由省级发改委会同财政打捆安排,企业要提前对接省厅争取入库 。
三、申报主体与门槛
政府/事业单位:可申报直接投资、投资补助。
企业:仅限投资补助、贴息、资本金注入,要求独立法人、信用记录良好。
项目成熟度:今年起,多数专项要求“已开工且取得施工许可证”,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批复;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,并取得 24 位项目代码 。
资金拼盘:中央资金≤80%,其余须由地方财政、单位自筹、银行贷款等配套,并提供政府或银行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;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 。
四、申报流程(双线并行)
线上:登录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”→填报项目基本信息→推送属地县(区)发改局→市级、省级发改委逐级审核→省发改委按期推送国家发改委对口司局。
线下:同步准备单行材料(一式三份),报属地发改局,含:
(1) 资金申请报告(含项目单位概况、建设内容、总投资及来源、申请金额及政策依据、三年滚投截图、项目代码页);
(2) 审批(核准、备案)批复文件;
(3)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、环评批复、节能审查意见;
(4) 施工许可证(多数专项必需);
(5) 真实性说明、配套资金承诺函、未重复申报声明等 。
时间节点:分专项、分批次,一般在上年四季度或当年一季度下发申报通知;省级截止通常为通知发布后 20–30 个自然日,地市提前 5–10 日,企业应至少提前 2 个月完成入库及材料准备 。
五、评审与下达
国家发改委组织形式审查→专家评审→“一张清单”统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;
财政部按项目层级将资金指标下达到省、市、县国库;
资金拨付:直接投资类采用国库集中支付,直接付至施工单位;补助/贴息类采用实拨资金,付至项目单位;资本金注入类拨付至项目公司股权专户 。
六、绩效对赌与负面清单
绩效对赌:竣工后 1 年内开展后评价,得分高的下年度资金加倍,不及格的列入全国黑名单,3 年内禁止申报 。
负面清单:不得用于楼堂馆所、形象工程、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;不得以虚报建设内容、重复申报、拆分项目等手段套取资金;对弄虚作假项目,全额收回资金并移交纪检、审计机关 。
七、企业提高成功率的三把钥匙
提前入库:最迟在申报通知前 3 个月完成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”填报并逐级推送。
配套资金到位:提前锁定地方专项债、政策性银行贷款,出具可核查的存款证明或授信批复。
绑定专业力量:委托具备甲级资信或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写资金申请报告,确保投资构成、政策依据、绩效指标零差错 。
八、常见误区提醒
× 项目未开工就报→直接淘汰;
× 用往年模板→政策依据、补助比例已调整;
× 只跑市一级不跑省→30% 切块资金在省厅,缺省级支持基本无缘;
× 忽略“后评价”→建成后若无法达到申报的产能、节能、环保指标,将被追责并影响所在县下一轮额度。
近年来,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实行“优中选优、开工优先、绩效挂钩”的硬核机制。建议项目单位立即开展“项目体检—完善手续—落实配套—入库储备”四步闭环,用好政策窗口,争取最大资金红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