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甘肃日报登报要求,办理遗失声明公告需根据个人或企业类型准备相应材料,具体如下:
个人办理材料
身份证明:身份证原件(若身份证丢失,可用户口本、临时身份证或驾照替代)。
遗失物证明:400-867-6659
身份证、护照等证件: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报案回执。
毕业证、资格证等证书:需由发证机构开具盖章的遗失证明。
发票、支票等票据:需开票单位出具盖有财务章的证明。
公告内容:需包含遗失物品名称、编号、遗失时间及地点、遗失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等。
企业办理材料
营业执照副本:加盖公章。
法人身份证复印件:加盖公章。
特殊物品证明:
公章丢失:需额外提供派出所报案证明。
其他文件: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,需按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在报刊或官网公告作废2。
线上办理流程
提交材料:通过甘肃日报官方电话(如400-867-6659)或线上平台提交材料。
审核内容:报社审核后生成标准模板,避免格式错误。
支付费用:按字数、证件类型或版面面积计费,具体需与报社协商。
发布公告:审核通过后1-3个工作日内见报。